路菲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大不列颠田园犬,这种狗因为他们身上倜傥不羁的气质,也被诗意地称为原野流浪者,当地居民则将其简称为野狗。
他通身黑色,油光闪亮,快五岁了。对狗来说,正是追逐理想的大好华年。路菲的理想很简单,和一只白色的小雌狗结婚,共同养育一群黑白相间的、奶牛般的小小狗。他的近期目标是再得一双旧鞋。
金妮正抱着一只牛皮纸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,顺手在两旁的草莓田里捞俩把。七月份的草莓刚刚成熟,还残留着一丝春天的味道。
“我独自走在郊外的小路上,我把牛肉带给路菲尝一尝——他的窝在又远又僻静的地方,我要当心路上是否有大灰狼——”她的歌声使周围的一切动物作鸟兽散,让所有的植物遗恨自己没有长出几条腿。
路菲每次看到天空中有一大群麻雀四散惊逃,受了很大刺激一般,飞着三角函数路线,就知道金妮要来了,而且心情不错。
他马上带着一位新朋友,一起蹲到镇口的大橡树下。
金妮远远的就看见了路菲,一种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,她看着路菲从不盈一尺的小不点,长成了今天这样建设四化的栋梁,觉得自己那些牛肉罐头真没白偷。
“路菲——”金妮挥舞着纸带子跑来。
金妮知道路菲最喜欢鞋子,很热情地跳到他面前,顺手把一只旧皮鞋塞到他嘴里。后者明显没有想到会遭到这样的待遇,愣了几秒钟,甩开鞋子,狠狠地踩了金妮一脚,疼得她大叫:
“鞋都不咬了,你忘本啊你!!”
金妮刚说完,就看到另一只狗抱着扔掉的鞋子猛啃,那才是路菲。眼前的这个,身量颜色虽然和路菲十分接近,但神色相差甚远,一点也不像会玩抛接球的样子,甚至看也不像会吃狗粮。
金妮看着两只狗,想了想,说:
“哎呀,女朋友好漂亮啊,还有贵族气质,路菲真有福气!”
她马上又挨了一脚。
“不是吗?是失散多年重逢的母亲?”
又一脚。
“你表妹。”
一脚。
“女儿”
脚。
大狗露出他那明晃晃的白色牙齿,洁白、坚固,好像每天都用高露洁从里到外地呵护。金妮终于发现自己不能再执迷不悟下去了,转向路菲,问道:
“小子,听说找你找我有事啊?说来听听。”
路菲郑重的点点头,说:汪汪汪汪汪!汪汪!汪汪汪汪汪汪汪汪!汪!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,汪汪汪。。。。。。
他激动地表达了一番,金妮听完了他的发言,点点头,说:“我明白了,你的意思是汪!”
然后被两只狗狂踩。
搞外交的时候翻译官是很重要的,他们会避免你进行盲目的交谈。金妮觉得自己现在正需要这么一号人物,就带着路菲和路菲二世到陋居找老食。在陋居的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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